北京市组织召开“北京市湿地条例”立项论证座谈会
近日,北京市组织召开了“北京市湿地条例”立项论证座谈会。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8个委办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市园林绿化局保护处、法制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会议就《北京市湿地条例》立法论证报告中的本市湿地现状及保护管理情况、制定《条例》必要性、可行性、基本思路及原则、《条例》的主要内容,预期效果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湿地立法工作十分紧迫、非常必要,并针对天然湿地和人工湿地的分类管理、湿地保护规划的层级和级别、湿地审批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高士武出席会议,对各委办局一直以来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强调:一是条例修改中将吸收借鉴各委办局针对各自工作实际提出的很多建设性的修改意见;二是近些年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对湿地工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多成功做法和经验,湿地立法时机已经成熟;三是条例起草中力求抓住主要问题,以解决迫切问题为目标,不打破管理体制,不打破工作范围和工作界限,侧重对现行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形成统一目标和共同原则,部门联动,各司其责;四是北京要在湿地立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充分借鉴国家和其它省市立法的有关制度和经验,确保首都湿地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引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