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日宣传活动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3年5月1日 正式施行。为了切实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促进湿地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北京建设。5月1日 ,市园林绿化局在全市统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条例》实施日宣传活动,活动主会场设在延庆县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其他15个区县分别选定地点设立分会场,市园林绿化局领导及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分赴各区县参加现场宣传活动。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约170350份,接受宣教约80300人次。